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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:何海波
职称:教授
单位:清华大学法学院
学位:
法学博士
电邮:
 

一、学历背景
1989-1992年,就读于浙江政法专科学校;
1996-2001年,就读于北京大学,获得法学硕士、博士学位(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);
2003-2004年,就读于英国杜伦大学(University of Durham),获法学硕士学位(Master of Jurisprudence)。
二、工作经历
1992-1996年,在家乡浙江省天台县司法局从事普法工作,兼做律师;
1998-2001年,在北京大学读书期间,担任《中国社会科学》杂志兼职编辑;
2001-2005年,就职于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;
2005年7月,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。
三、参与的课题
曾参与多个研究课题、立法咨询和个案论证。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“实质法治主义”。
四、学术成果
(一)论文
1.《通过判决发展法律:评田永案件中行政法原则的运用》,载罗豪才主编《行政法论丛》第3卷,2000年
2.《行政诉讼撤诉考》,载《中外法学》2001年第2期
3.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:一页司法权的实践史(1990-2000)》,载《北大法律评论》第4卷第2辑,2002年
4.《法的合法性:中国的经验和问题》,载高鸿钧主编《清华法治论衡》第2辑,2002年
5.《举证责任分配:一个价值衡量的方法》,载《中外法学》2003年第2期
6.《形式法治批判》,载罗豪才主编《行政法论丛》第6卷,2003年
7.《我国行政法的渊源:反思与重述》(与应松年合作),载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编《公法研究》第2辑,2003年
8.《通过村民自治的国家治理》,载沈岿编《谁还在行使权力?――准政府组织的个案研究》,清华大学出版社,2003年
9.《依据村规民约的处罚:以明堂村近25年情况为个案》,载沈岿编《谁还在行使权力?――准政府组织的个案研究》,清华大学出版社,2003年
10.《The Legitimate Foundation of Judicial Review》 (杜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论文) ,2004年
11.《没有宪法的违宪审查:英国故事》,载《中国社会科学》2005年第2期
12.《“越权无效”是行政法基本原则吗?——英国学界一场未息的争论》,载《中外法学》2005年第4期
(二)翻译
1.《法官在你肩上:英国政府官员依法行政指南》(与叶逗逗合译),载最高法院行政庭编《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》第12期,法律出版社2005年
(三)教材
1.参与应松年、袁曙宏主编的《走向法治政府: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》(法律出版社2001年),撰写第六章“制度变迁中的行政执法”
2.参与应松年主编的《中国行政诉讼法教程》(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初版,2001年第2版,2003年第3版),撰写第二章“行政诉讼受案范围”和第五章“行政诉讼证据”
3.参与应松年主编的《当代中国行政法》(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),撰写第二章“行政法的渊源”
(四)随笔
在《法制日报》、《人民法院报》、《中国改革》等报刊上发表《判决书上网》、《“我们有权知道”》、《为正当程序原则辩护》、《变革时代的法治保守主义》、《为专家评审设计程序》等随笔十数篇。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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